《还魂者》 那里那天不再听到在呼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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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浏览影评的时候,总会遇到“某某电影没有剧情,或是剧情很糟糕”的评价。不过在 Murph 看来,电影存在的目的并不在于讲故事。《还魂者》的情节设计并不比《白雪公主》更高明,然而当电影结束的时候,全场的美国观众却被震撼的坐在椅子上不能动作。电影的魅力就在于这样的感染力。看完《还魂者》的当晚,Murph 便一头扎进了有关白人与印第安人战争的资料中。

由于我既不是白人也没有出生在美洲大陆,因此我并没有给予大航海时代的这段历史以太多关注。不过《还魂者》竟将我这个和这段历史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的目光,成功的吸引了过去。就凭这一点,它已经可以在影史上留下光辉的一笔,我想不到今年的奥斯卡有什么理由拒绝将最佳影片颁给它。

当我第一次有意识的去关注那场持续了几百年的白人与印第安人的战争,得出的一个最基本的结论可以先放在这里: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次罪恶。这次罪恶远远超过了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超过了白人对黑奴的虐待。虽然犹太人和黑人同样有着苦难的过去,但他们现在已经同白人、同黄种人一起参与到了全球大家庭中,犹太人有自己的国家以色列,黑人在美国甚至当上了总统,唯有印第安人,如今又身在何处呢?虽然今天在美国的印第安保留地里依然生活着两百多万印第安人,可是除此之外,在美国的大街小巷,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便再也没有他们的身影了。然而在1492年以前,整个美洲大陆从南到北可都是印第安人的乐土,这一前一后的巨大反差难道不让人心痛吗?而导致这一切的,无疑是来自欧洲的侵略。在网上看评论时,我竟然看到了很多为白人辩护的言论。难道有关这段历史,真的有什么可以为白人辩护的理由吗?高晓松曾在节目中说,美国这片土地是上帝留给人类最好的一片土地,而它在大航海时代之前,是被一群头上插着鸡毛,在草地上呼噜呼噜的印第安人占据着,确实不太合适。好吧,除非你是一个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认为落后的文明就理应被消灭,不过我相信我的读者中应该没有这样的人吧。

《还魂者》  那里那天不再听到在呼吼的人

有关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战争的书籍,贾雷德・戴蒙德的《枪炮、病菌与钢铁》肯定是必读的一本,作者用了四百页的篇幅来回答一个宏大的历史问题:为什么是欧洲人征服了美洲,而不是反过来呢?

在书中,戴蒙德通过将欧洲与中国相对比,提出了著名的地理决定论。他认为中华文明的发源地黄河流域,是一块平整的大平原,因此极易形成统一的大帝国。而欧洲大陆的地形到处是高山大河阻挡,英吉利海峡将英国与欧洲大陆分割;波罗的海将北欧与大陆分割;阿尔卑斯山将意大利与大陆分割;比利牛斯山将西班牙与法国分割;莱茵河将德国与法国分割。因此即便在罗马帝国的全盛时期,当战神凯撒带领部队穿越法国打到莱茵河畔时,也不得不停下了前进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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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样的地形,导致欧洲始终处于分裂状态,而作者认为,分裂对于文明的进步是很有好处的。其实我在很多年前阅读中国春秋战国的历史时,就已经有过类似的感受。毫无疑问,那是中国文化最辉煌灿烂的时代,直到今天,我们每天提到的依然是孔子、孟子、孙子、老子、韩非子。原因何在?戴蒙德认为当一个地区处于分裂状态时,每个国家都会做出各自(不同)的选择,那么作为一个整体,做出“正确”选择的概率就会增加。例如1453年之后,欧洲人最需要的是去发展海洋贸易,葡萄牙和西班牙做到了;在这个过程中,意大利发生了文艺复兴,德国展开了宗教改革,荷兰人发明了银行和股份制公司,英国为人类带来了“君主立宪”,法国则在一群哲学家的带领下思考着人类的未来。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先进的思想与技术来源于不同的国家,但它们都可以迅速的传遍整个欧洲,让所有人受益。反观中国,在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下,只需皇帝一句话,中国就会封关禁海,当所有的决策都取决于皇帝一个人时,中华民族做出“正确”决定的概率也便小了许多。写到这里大家是否会想,如果当年秦始皇没有统一中国,或统一中国后没有采纳李斯的建议,使得中国没有走上郡县制而是继续着分封的道路,现在统治世界的是不是就不是白人而是我们了呢?并不一定。印度在历史上就从未统一过,并且由于其地形因素,直到今天,印度国内还远远没有统一。相比于美国的联邦制,印度是更为松散的邦联制。如果有公司想从印度的西海岸运一车货物到东海岸去,中间要路过十几个邦的“领地”,它们会分别根据自己制定的政策对你征收“关税”。也就是说,从印度的东海岸向西海岸运送一批货物,商人要交十几次“关税”。这些邦说不同的语言,写不同的文字,自己为自己制定经济政策,基本上就是一个个独立的王国。直到今天印度都没有完全统一,可想而知它的历史不就是将我国的春秋战国再延续个两千年吗?这样的国家不仅没能够统治世界,反而在外敌入侵时不堪一击,到现在都已经改说英语了(我印度来自班加罗尔的好友告诉我班加罗尔的学校是只教英语不教印度语的)。因此我认为戴蒙德的理论是说不通的,西方的崛起恐怕只是一系列的机缘巧合加上另一系列的机缘巧合而已吧。

实人类历史上还有一个跟欧洲类似的,人种同根同源,在一片大陆上,却从未经历过统一的地方,它就是美洲大陆上的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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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仅仅在墨西哥以北的北美大陆上,就生活着这么多各自为战的印第安部落。从中美洲到南美洲虽然存在着两大帝国 —— 墨西哥的阿兹台克帝国和秘鲁的印加帝国,但它们的统治面积只占南美洲很小的一部分,剩下的都在其它部落手中。因此我们看到当1519年西班牙人埃尔南·科尔特斯带领着500名战士,100名水手和16匹战马去挑战人口可能超过百万的阿兹台克帝国时,科尔特斯最重要的战略就是团结所有阿兹台克帝国的敌人 —— 其它的印第安部落。

最终,在短短五年的时间内,科尔特斯就灭掉了阿兹台克帝国,他的武器除了其它印第安部落之外,当然还有天花。

天花是一种病毒,致死率为 30%,并且人的一生只要得过一次天花就不会再得。西班牙人便利用天花的这种特点,专门招募已经得过天花的士兵,然后带上一些天花病人用过的毛毯、马匹等,去跟印第安人贸易。由于美洲大陆在此之前从未接触过天花病毒,因此致死率更高,大批的印第安人死亡,军心涣散,国家也在混乱中灭亡。

这就是戴蒙德在其著作《枪炮、病菌与钢铁》中所描述的病菌的威力,他认为整个美洲有 90%~95%的印第安人都是死于病菌的传播而不是死于战争。在白人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很多书籍都强调了病菌的作用,它们认为由于美洲大陆与欧亚大陆长期隔绝,因此印第安人对欧亚大陆上的病菌完全没有抵抗力。欧洲人一登陆美洲,像天花和霍乱这样的病菌就随着贸易在美洲传播开来,导致印第安人大量的死亡,欧洲人才顺利占领了美洲大陆。

然而事实上我们根本不可能知道到底有多少印第安人死于病菌,有多少人死于战争。因为我们无法得知美洲大陆上一共生活着多少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几乎只有玛雅人有文字,其它部落都是使用一些奇怪的绳子计数法,我们根本无法搞懂它们的意思。因此人类学家只有靠猜测,可能有几千万印第安人生活在北美大陆上。印第安人中的大部分,都集中在北起墨西哥,南到秘鲁的区域内,因为这些地方比较温暖湿润,容易种粮食。最北边的加拿大和最南边阿根廷的印第安人数量都非常少。加拿大以南的美国,气候相比于墨西哥也要冷上不少,因此美国的人类学家预计在1492年以前,大概在今天美国的这片土地上生活着 100~400 万印第安人。这是比较说的通的,因为美国气候寒冷,(相比于墨西哥)不是很适合耕种,因此在美国生活的印第安人大多是“食物采集者”,靠摘果子和打猎为生,还没有进入农业社会。食物采集者就意味着他们的人口数量不可能太多。

我们就以最多的四百万为例吧。假设美国本来生活着四百万印第安人,天花一来,死了 90%,还剩四十万。然而印第安人与美国人的战争在美国的历史上被称为 American Indian Wars,它从1775年一直持续到1924年,历经了超过150年的时间,印第安人就靠这四十万人,和几千万有枪有炮的美国人战斗了150年?

因此我不同意《枪炮、病菌与钢铁》中所谓的 90%~95%的印第安人都死于病菌的说法。我阅读的另一本书,也是美国大学的历史教科书,中文翻译为《美国人民》,里面有关有多少印第安人死于病菌的说法是 50%~65%之间,这个我觉得就比较靠谱了。不过不管怎样,这些数据都只能是猜的,因为没有人,也不可能有人做过任何相关的统计。

如果说美洲大陆上原本生活着几千万印第安人的话,即便是 50%~65%都死于病菌,那么剩下的人去哪儿了呢?欧洲人又是如何彻底打败印第安人的呢?

除了病菌,还有枪炮和钢铁。

1532年,西班牙人弗朗西斯科·皮萨罗带着一个168人的部队发现了位于南美洲的印加帝国(今天秘鲁),由于那里盛产黄金,因此印加帝国的首都库斯科(Cuzco)后来被称为“黄金国”。皮萨罗就带着这106名步兵和62名骑兵向人口可能过百万的印加帝国发起了挑战。印加国王阿塔瓦尔帕率领八千人应战,却没想到西班牙人带来了大炮。皮萨罗一声令下,炮火齐鸣,从未见过火器的印第安人吓的魂飞魄散各自奔逃,皮萨罗率领骑兵冲锋直接俘虏了印加帝国的国王阿塔瓦尔帕。为了赎回自己的国王,印加人用黄金填满了皮萨罗指定的一间屋子,没想到后者没有遵守自己的承诺,还是将阿塔瓦尔帕绞死了,印加帝国遂臣服于西班牙。在战争中,由于印加帝国还处于石器时代,他们的弓箭与石斧根本无法对身披铁甲的西班牙战士造成致命的伤害,因此在这场人数对比悬殊的比拼中,西班牙竟无一人阵亡。

从1492年哥伦布到达巴巴多斯,到1532年皮萨罗占领库斯科,西班牙人仅用了短短四十年时间,就灭亡了美洲大陆上最大的两个印第安帝国,故事是不是就到此为止了呢?

当然没有。印第安人虽然落后,但他们毕竟是人,他们发现传统的农业社会非常不利于战斗(这一点我国可谓感触颇深),因此随着马匹在美洲大陆上越来越多,他们骑上战马退回到山林中打起了游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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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发展到这个阶段,我们就可以结合电影讲一讲了。

在《还魂者》刚开始的一场乱战中,骑马射箭的印第安人把手握长枪的白人打了个丢盔卸甲,如果不了解那段历史的话,可能会觉得导演在搞什么啊?

《还魂者》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片中小李所饰演的休·格拉斯(Hugh Glass)在历史上确有其人,出生于1780年,死于1833年,可想而知电影所描述的年代应该是1800~1820年间。都那个年代了,白人的枪依然打不过印第安人的弓箭吗?

让我们来分析分析。

1800~1820年间正是拿破仑战争时代,当时西方军队所使用的武器主要是滑膛枪,musket,它有两大缺点:没有膛线以及前膛装弹。

枪管中没有膛线就意味着滑膛枪的准确度极差。普鲁士军队曾对其1782年研发的步枪做过实验,对一个10英尺宽6英尺高的目标(3米×1.8米)射击100发,在100步(76米)的距离外仅可以命中60发。那么对人体这么大的目标呢?则变成了30米处仅有七分之一的概率能够命中。由于命中率极差,因此拿破仑时期西方军队打仗时都是身着五颜六色的军服,排成整齐的队列在战场上对射,原因就在于他们单兵作战的能力实在是太低了,只有排成整齐的队列,一排子弹打过去才能打中人。但即便是这样,500人的一个队列在100码(91.4米)外的距离向另一队500人的队列射击,也仅能命中150发左右。

另一个缺点便是只能前膛装弹。在电影中我们看到小李打完猎之后,手持长枪从枪口处往里面装火药的场景。当时的滑膛枪只能从枪口装火药,那么就必须把枪管立起来,靠重力把火药装进去,把枪管立起来就意味着人也要立起来 …… 打完一枪之后,士兵要站着先把火药残渣从枪管里倒出来,再从枪口装火药,然后装子弹,才能再次射击,因此一个训练有素的老兵也只能两分钟甚至三分钟开一枪,并且整个过程都只能是站着的。

西方人使用滑膛枪作战的原因主要在于这样更便于扩充军队,靠数量取胜,因为弯弓搭箭是要经过长期训练的。然而已经适应了游牧生活的印第安人没有这个问题,他们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因此才有了电影开篇拿枪的白人被骑马射箭的印第安人打的丢盔卸甲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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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电影是反映美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战争的,因此我们主要将目光聚焦在北美大陆。

1620年9月,102 位受不了英国政府压迫的清教徒登上了一艘名为五月花号的小木船,怀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毅然向着新大陆起航。

在大西洋上漂泊的66天里,船上43个家庭的男人聚在一起,签订了一个大家将如何在没有国王的情况下共同生活的约定,它就是代表未来美国立国精神的“五月花公约”。

然而由于风浪的影响,可怜的清教徒们并没有按计划在温暖的弗吉尼亚登陆,而是漂泊到了寒冷的马塞诸塞。12月23日,经过一个多月的探险,他们最终决定在普利茅斯港登陆。然而冬天凛冽的寒风和漫天的冰雪马上让他们领略到了大自然的冷酷无情,一个冬天过去,就只剩下五十个人还活着。幸运的是,第二年春天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一位名叫斯匡托(Squanto)的印第安人曾在英国生活过十年,因此用英语教会了他们如何在这里捕鱼,如何在这里种地。八个月后,在秋末欢庆丰收的日子里,来自英格兰的移民们邀请印第安人一同感谢上帝的恩赐。

这就是美国感恩节的来历。

在未来的五十年时间里,欧洲移民和当地的印第安人都保持了友好互助的关系。然而当第一代人渐渐老去,他们的子孙们也慢慢忘记了这个美丽的故事,终于不可避免的兵戎相见。

《还魂者》的导演亚利桑德罗·伊纳里图极为巧妙的将这个故事以一位印第安人在小李绝望时救活他的形式嵌入了电影中,最终印第安人惨死白人之手,真是绝佳的讽刺 ……

《还魂者》  那里那天不再听到在呼吼的人

五月花事件之后,接下来的战争如何去描写,我想了很久。虽然它持续了三百年之久,但在这三百年中,却没有一次像西方拿破仑时期的那种两军在阵前对园最后拼个你死我活的战役。原因是西方人有枪有炮,这些东西虽然在小规模作战时威力弱小,但在大规模作战时却威力巨大。当西方人以五百人一个方阵排列整齐的持枪前进,后方再加上大炮掩护时,印第安人骑马射箭的功夫就派不上什么用场了。因此印第安人只能选择敌进我退,敌疲我扰的游击战。

不过印第安人从农业社会和食物采集者转变为游牧民花了上百年的时间(因为南美洲没有马,因此在西方人到来以前,印第安人没有一个部落是游牧民),在这个过程中又发生了些什么呢?

美国波士顿大学历史学教授霍华德·津恩在其著作《美国人民的历史》中,呈现了很多当时欧洲探险家们的记录。

“他们给我们带来了鹦鹉、棉花、长矛以及其他许多东西,并用这些东西来换我们的玻璃念珠和鹰铃,他们非常乐意把所有的一切都拿来交换。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铁质)武器,当我向他们展示我的长剑时,他们竟然愚蠢地用手去握那利刃,结果可想而知,他们的手被割破了。他们没有铁器,短矛是用竹杆做成的,用他们作奴隶一定会很不错的,只要五十个(西班牙)人,我们就能把他们全部征服,供我们随心所欲的使用。”

这是哥伦布在他的航海日志里的记载。

后来,印第安人大量的被迫做了奴隶,“男子被遣送到很远的地方去采矿,他们的妻于则被留在田里从事耕种。她们被强迫去开荒造田,种植木薯。”

西班牙传教士拉斯卡塞斯在其著作《印第安人史》中继续写到:

“夫妻之间八至十个月才能团聚一次,而当这唯一的机会来临时,双方都已是精疲力尽,神情沮丧。他们不再生育,至于新生儿,也因为母亲超负荷的劳作而断奶,继而早早夭折。因为这样的原因,我在古巴的时候,三个月内就看到几千名儿童死去,甚至一些母亲还在极度绝望中亲手溺死自己的孩子。就这样,丈夫们死在矿区,妻子们在劳作中倒毙,孩子们由于缺奶而夭亡 …… 曾经富庶繁盛、人丁兴旺的小岛,一时间人口锐减,满目萧条 …… 我亲眼目睹了这些丧失人性的所作所为,现在提起笔来,仍不寒而栗。”

当白人在弗吉尼亚登陆北美大陆,并与当地的印第安人作战后,据说收到了这样一封来自印第安酋长的信:

“我曾亲眼目睹了两代人的死亡,比起我们部落中的任何一个人,我对战争与和平都有着更深刻的理解。为什么通过友善的方式就能得到的东西,你们却要诉诸武力?我们为你们提供了食品,你们为什么要置我们于死地呢?战争使你们得到什么?我们手无寸铁,如果你们能以诚相待,我们必然也会有求必应。我们并不是头脑简单到不懂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我们也愿意美美地吃肉,舒舒服服地睡觉,与妻儿平平安安地生活,笑迎我们的英国客人,愿意用自己的东西与你们交换铜器、斧头。没有人愿意过逃亡的生活,住在阴冷的树林里,吃橡子、树根之类难以下咽的东西,整日衣食无着,内心惶惶。”

这封信在历史上是否确有其事尚存怀疑,不过就像霍华德·津恩在书中写的那样:就算历史上从未存在过这样一封信,信中所描述的印第安人的呼声难道不是“确实如此”吗?

在最初一百年的交锋中,拥有枪炮、病菌与钢铁的白人确实在与印第安人的战斗中占尽了上风。他们能够凭借仅仅几百人的兵力,轻松的让还处在石器时代的印第安大帝国臣服,大量的印第安人遭到屠杀,更多的印第安人沦为奴隶。

不过就像我前文中提到的,印第安人毕竟是人,虽然文明程度远远落后于西方,智力水平可是一样的。随着马匹大量的被引进美洲大陆,印第安人逐渐学会了骑马射箭,并退回到山林中开始了游击战。

在接下来的三百年中,欧洲人开始从美国的东海岸向西扩张,在白人眼里,这叫做拓荒,在印第安人眼里,这当然是入侵。印第安人为了保卫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同白人展开了激烈的战斗。

在最初的一百五十年(1620~1775)中,白人与印第安人可谓互有胜负。1622年,弗吉尼亚曾遭遇过88个移民点(电影中那个四周都是木栅栏的地方)中的80个被印第安人摧毁,近乎一半移民被杀的经历。1675~1676年,也就是五月花事件仅仅55年之后,印第安人又对新英格兰地区(普利茅斯就是其中之一)发动袭击,摧毁了当地90个移民点中的50个,杀掉了超过三分之一的欧洲移民。这场战争过后,英国人甚至被迫跟印第安部落签约,承诺每年纳贡。

在战争中,印第安人当然是残忍的,最著名的就要数“剥头皮”了。原因是印第安部落是以剥敌人头皮的数量来计算战功的(就像秦朝是以砍下敌人首级的数量,因此秦国人打仗之后腰间都会挂着一堆头颅,印第安人则是包里放着一叠头皮)。以至于到1703年,忍无可忍的白人也开始规定,每剥一个印第安人的头皮可以获得40英镑,到1744年,每张12岁以上男子的头皮已经可以换取100英镑,女人和小孩的则价值50英镑。

在与白人作战的过程中,随着相互之间越来越了解,印第安人也并不像野蛮人一样来了就抢,抢完了就走,而是参与到了白人内部的战争中。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打响,由于与移民们长期的战斗,大部分印第安部落纷纷加入了英国人的阵营。

1778年7月3日,四百多名易洛魁部落的印第安人曾在110名英国人的带领下袭击了宾夕法尼亚西部的怀俄明谷,将那里的360名美国民兵杀的只剩下20人。当年的11月3日,华盛顿将军决定采取报复措施,派出约翰·苏利文将军进行了“苏利文远征”,也摧毁了40多也座易洛魁人的村庄。

在整个独立战争期间,美国人在东边进行着“Revolutionary War”,在西边则进行着“Indian War”。独立战争之后,美国人终于在北美的东海岸站稳了脚跟,开始专心向西扩张,大举入侵印第安人的土地。

如下图,随着美国人所谓的“拓荒”,印第安人的领地越来越少,最后只能生活在美国中部人烟稀少的平原地带(1775~1865 年印第安人领土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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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中说过,西方的火器虽然性能很差,单兵作战能力极低,但大规模作战的能力还是很强的,因此美国军队入侵印第安领土时印第安人是没有什么还手之力的,只能在不断丧失土地的同时,组织一些游击战和反击战。

在这个过程中,印第安人也有过不少亮眼的表现。其中最著名的当属1832年发生在伊利诺伊以北的“黑鹰战争”。在那场战争中,印第安酋长黑鹰机智勇武,神出鬼没的打击美军,最终美军以惨重伤亡的代价才将黑鹰击败,后者在今天已经变成了美国的英雄人物。美国最先进的通用直升机 UH-60 Black Hawk,黑鹰直升机,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

在美国的南北战争中,印第安人的阿帕奇部落曾向北军发起过猛烈的进攻,逼迫北军不得不调集大军疲于应付。阿帕奇部落同美国的对抗一直持续到1924年,是最后一个向美国人投降的印第安部落,它的投降也标志着这场持续了三百年的印第安战争的结束。今天,美国人也用阿帕奇去命名它那举世闻名的武装直升机。

故事发展到1866年,情况变得更糟。这一年,德国枪械设计师冯·毛瑟发明了改变世界的毛瑟枪,Mauser rifle,它不仅在枪管内装有膛线,而且是后膛装弹,这样一下子使白人的单兵作战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从此以后西方人打仗便不再排成整齐的队列了,而是改成了散兵线。

如上图中的最后一张,在1861年美国内战之前,印第安人已经被打的只能生存在美国中部人烟稀少的被称为 Great Plains 的大平原上。1865年内战之后,美国对最后的印第安人采取了赶尽杀绝的政策。美国的内战英雄,北军统帅格兰特将军这样说到:“有必要灭绝全体印第安人部落。”他将对付南方人的“三光政策”复制了过来。

当时印第安人主要生活在美国中部的大平原上,由于无法建立农业,他们只能以打猎为生,主要食物是一种美洲原产的被称为“北美野牛”的大型动物,英文名为 American Bison,也被称为 American Buffa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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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特将军采取的办法是通过围剿北美野牛的方式,断绝印第安人的食物。这一政策执行了十几年,到1880年,大平原上的北美野牛从原来的一千多万头下降到了不足一千头,几乎绝迹。

在电影中,小李总会梦到一个他站在一堆尸骨下面的场景,那堆尸骨正是北美野牛的头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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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1880年已经有了相机,美国人也将当时围剿北美野牛的“胜利”用照片记录了下来:

《还魂者》  那里那天不再听到在呼吼的人

毫无疑问,小李梦到的正是八十年后的美国人(他生活在1800年代),通过屠杀北美野牛的方式,对印第安人赶尽杀绝的场景。

当我在网上看到这张照片,再联想起电影中的场景时,心中真的被震撼到无以复加。对于导演亚利桑德罗·伊纳里图,除了佩服、感叹和感谢之外我真的什么也说不出口。

《还魂者》  那里那天不再听到在呼吼的人

那里那天不再听到在呼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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